哈爾濱防水檐口、檐溝、天溝、水落口等細部的施工
1.卷材防水屋面檐口800mm范圍內的卷材應滿粘,卷材收頭應采用金屬壓條定壓,并應用密封材料封嚴,檐口下端應做鷹嘴和滴水槽。
2.檐溝和天溝的防水層下應增設附加層,附加層伸入屋面的寬度不應小于250mm;檐溝防水層和附加層應由溝底翻上至外側頂部,卷材收頭應用金屬壓條釘壓,并應用密封材料封嚴,涂膜收頭應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,女兒墻泛水處的防水層下應增設附加層,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于250mm。
3.水落口杯應牢固地固定在承重墻結構上,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范圍內坡度不應小于5%,防水層下應增設涂膜附加層,防水層和附加層伸入水落口杯內不小于50mm,并應粘接牢固。
4.虹吸式排水的水落口防水構造應進行專項設計。
保護層和隔離層施工
1.施工完的防水層應進行雨后觀察、淋水或蓄水試驗,并應在合格后在進行保護層和隔離層的施工。
2.塊體材料、水泥砂漿、細石混凝土保護層表面的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不得有積水現象,塊體材料保護層鋪設應符合下列規定:
① 在砂結合層上鋪設塊體時,砂結合層應平整,塊體間應預留10mm的縫隙,縫內應填砂,并應用1:2水泥砂漿勾縫。
② 在水泥砂漿結合層上鋪設塊體時,應先在防水層上做隔離層,塊體間應預留10mm的縫隙,縫內應用1:2水泥砂漿勾縫。
③ 塊體表面應潔凈、色澤一致應無裂縫、掉角和缺楞等缺陷。
3.水泥砂漿及細石混凝土保護層鋪設應符合下列規定:
① 水泥砂漿及細石混凝土保護層鋪設前,應在防水層上做隔離層。
② 細石混凝土鋪設不宜留施工縫,當施工間隙超過時間規定是。應對接槎進行處理。
③ 水泥砂漿及細石混凝土表面應抹光壓平,不得有裂紋、脫皮、麻面、起砂等缺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