園林綠化工程定額規定及苗木預算價格
1、綠化工程造價包括:苗木預算價、種植費、成活率期養護費、管理費、利潤、獨立費、苗木差價、稅金八部分組成。
2、綠化工程取費基礎:苗木預算價。
二、綠化工程費率:
1、種植費:大樹10%、小樹7%。
2、成活率期養護費:正常季節種植12%、反季節種植18%。
3、管理費:3%
4、利潤:2.5%。
5、稅金:城市3.445%、鄉鎮3.292%。
三、綠化工程定額規定調整說明:
1、苗木預算價格包括:圃存價、挖掘費、泥球包扎費、吊裝費、運輸費、運輸損耗、卸車費、種植損耗、采保費、植物檢疫費、苗木經營利潤等。
2、種植費包括:苗木、草坪的種植及種植后的垃圾及廢棄物的清運。大樹種植還包括吊裝機械費。
3、成活率期是指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后起連續十二個月。成活率期養護費包括:草繩繞樹干費、常規支撐費、遮蔭棚費、軟式通氣管費、人工費、水電費等。
4、管理費包括:
(1)工程所在地范圍內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礙的清理和外運工作。費用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說明。
(2)工程所在地范圍內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;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。費用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說明。
(3)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漿、修剪、出塘、裝車搬運工作。費用按實結算。
(4)廢棄物運輸、場地清理工作。費用按實結算。
(5)整理綠化用地費包括:排地表水;耙細、過篩;回填;找平、找坡等工作。
(6)種植土、營養土:土源由乙方提供,費用由甲乙雙方在協商后在合同中注明。
(7)土方造型:機械造型: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.5元、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;人工造型: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。
(8)土方運輸:按市政土方規定(不含土源費)。
(9)特殊支撐:業主因美化環境而對支撐提特殊要求的支撐(主要指用材)為特殊支撐。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在合同中注明。
(10)種植、養護中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。電源、水源由甲方提供,裝表計量。如不裝表,水電費結算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在合同中注明。
(11)灌木種植涉及吊裝機械,其費用按實結算。
6、大樹:從地表向上1.2米高處樹木的胸徑大于等于15厘米。
7、苗木規格主要指標:喬木以胸徑、蓬徑為主要控制指標;高為次要控制指標。灌木以蓬徑為主要控制指標;干徑次要控制指標。
8、引進新品種苗木,沒有公布預算價格的苗木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在合同中注明。
9、反季節種植:為6、7、8、9月期間種植。
10、正常養護:指成活率期結束以后的養護。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在合同中注明。
11、苗木差價:實際采購價—苗木預算價。
12、沒有預算價的,直接以采購價(至工地)進入預算價,并計取各類費用。
13、管理費中含0.1%的定額測定費。
四、費率表
1、苗木預算總價
2、種植費:1*10%(7%)
3、成活率期養護費:1*12%(18%)
4、管理費:1*3%
5、利潤:1*2.5%
6、獨立費
7、苗木差價:實際價—預算價
8、稅金:(1+2+3+4+5+6+7)*3.445%(3.292%)